5月20日下午,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大礼堂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韩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第一副主任杨雄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李希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徐麟宣读表彰决定。市领导、市文明委领导尹弘、钟燕群、沈晓明、翁铁慧、方惠萍、张维平出席会议。
会议对上海市2011—2012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表彰,我院荣获“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至此我院已连续七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上海市文明单位的标准是:思想教育深入,单位风气向上;文化建设有力,员工素质提升;管理科学规范,人际关系和谐;社会责任落实,公众评价良好;创新理念领先,发展持续健康;业务水平突出,服务质量优异。 (李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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